龍巖市地方稅務局公告
2012年第1號
龍巖市地方稅務局關于
稅收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公告
根據《福建省地方稅務局關于開展設區市局稅收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閩地稅函〔2011〕222號)要求,我局對截至2010年12月31日由我局制定或由我局牽頭主辦與其他部門聯合制定的稅收規范性文件,以及原由省財政廳制定的耕地占用稅、契稅(已移交地稅部門管理)稅收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F將《現行有效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部分條款失效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全文失效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不保留本級機關轉發件文號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予以公告。 本公告的文件中所轉發的上級機關文件是否有效,應依照有關上級機關發布的“公告”或“通知”的規定執行。
附件:1.現行有效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 2.部分條款失效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 3.全文失效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 4.不保留本級機關轉發件文號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 錄
二〇一二年五月九日
分送:各縣(市、區)局,市局機關各科室,市局各直屬單位 龍巖市地方稅務局辦公室 2012年5月9日印發
校對:政策法規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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