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納稅人: 自2012年4月1日起,定期定額稅(費)種申報變動如下: 1、所有征收方式為定期定額(含定期定額、定期定額定率、定期定額定應稅所得率,下同)的稅(費)種不再通過綜合申報表申報,改由“納稅申報----定期定額申報”模塊申報。 2、個人所得稅征收方式為定期定額,且申報方式鑒定為明細申報的,不再通過個人所得稅明細申報系統申報,改由“納稅申報----定期定額申報”模塊申報。 3、若您需超出定額申報,請先在“納稅申報----定期定額申報”模塊選擇”申報類別??正常申報“申報成功后,再選擇“申報類別----申報期內補報”,就超出定額的部分進行補充申報。 由此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感謝您對網上辦稅系統的理解與支持。